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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新安|为什么“超规格”悼念法学家江平先生

我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新中国民商法学的主要奠基人江平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12月1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4岁。


    一个月前,2023年12月23日,江平先生遗体告别仪式在北京八宝山殡仪馆举行,上千民众冒着严寒为这位中国法学界的泰斗送行。从告别仪式现场画面看,有一个细节出人意料,就是葬礼上居然出现了前总理朱镕基、温家宝,前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等重量级政界人物送的花圈。这种当下异乎寻常的“超规格”悼念场面,似乎蕴含着什么,意味着什么,又昭示着什么。


    人们在这样的时刻,以这样的方式,“超规格”纪念缅怀著名法学家江平先生,大概有几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当然是由于江平先生对中国法制建设做出了杰出贡献。按照中国政法大学“讣告”介绍的:江平先生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民商法理论观点,引领中国民商法学从发展走向成熟,奠定了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作为负责人牵头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起草工作;作为主要专家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诸多重要法律的立法工作。简言之,江平先生是中国摆脱“无法无天”的时代梦魇,走向法制化和依法治国轨道的关键性、标志性、权威性人物。


    第二个原因,是对中国法制化进程高光时刻的推崇与怀念。1979年,中国刑法第一次写入“法制”这两个字。正是在以江平先生为代表的法学专家的参与和推动下,中国才逐步建立起依法治国的制度框架和体系。正是有了从民法通则到物权法再到行政诉讼法这几个里程碑式的法律,中国才告别“人治”,迈向“法治”,才撑起了中国法制化的大厦。江平先生发挥的作用有口皆碑。他曾领衔建议全国人大启动对于劳教制度的违宪审查,并对重庆运动式打黑当中司法机关的不作为、乱作为提出公开批评。他一直为建立完善诉讼制度、防范公权侵犯私权而大声疾呼。江平先生为建设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所付出的努力,人们记忆犹新,历史不会忘记。


    第三个原因,也可能是更深层次更有意蕴的原因,就是人们当然也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感佩江平先生一生追求真理、“只向真理低头”的崇高品德、光辉人格和精神风范。作为一代知识分子的杰出代表,江平先生为当今知识分子如何“舍小我为大我”树立了典范。也许,江平先生的离世,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结束。人们可能会想,如果江平先生不是仅仅任职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一年多就被免职,而是能在这个岗位上服务五年甚至十年,法大会是什么样子?对中国的法制进程又会产生什么样的积极影响?如果对以江平为代表的法学界代表人物多一点支持少一点责难,数不胜数的司法腐败是否会受到一定制约而有所收敛?总之,人们借悼念法学家江平先生,释放的情感是丰富、复杂而酸楚的。


    这样说来,民间自发参与但又有相当浓厚官方色彩的“超规格”悼念江平先生的葬礼,就不仅是对一个知识界泰斗的超高“礼遇”,而是赋予了更多的道义和政治含义。正因为如此,人们纪念缅怀江平先生,也就具有了更为多元多重的当下意义。


    其一,纪念江平先生,要像他那样矢志不移做一个大写的“人”。江平的一生是为民主法制不懈奋斗的一生。1948年,在燕京大学新闻系读书的江平,在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的时候喊出了“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的口号。新中国成立后,他被派往苏联留学,1956年回国,因为反对官僚主义,他被划为右派,在劳动改造中被火车压断一条腿,从此他的人生22年与中国法制一起荒废。平反昭雪后的江平不改初衷,斗志不减,一直代表着法治对于公权力的制约力量,为中国的司法公正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呐喊奋战到最后一刻。江平是一位斗士,无论风云变幻,无论遭遇多少磨难和不公,他始终顶天立地,无所畏惧,勇往直前。江平在校长被免职的表态讲话中曾说:“相信历史,相信人民”。现在,江平走了,历史和人民都会永远记住他,并终究会对他有一个公正的评价。我们今天纪念江平先生,首先要像他那样矢志不移,心无旁骛,无愧于做一个大写的“人”。


    其二,纪念江平先生,要直面和勇于破解我国法制建设中的诸多未解难题。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没有完善的法制是根本行不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而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而现代化与法治不可分离,中国式现代化同样离不开法治保障。江平先生说过,有法律不等于有法治,法律包括宪法都需要维护。要确立宪法至上的原则,通过完善诉讼制度保障法律的实施,保障公民权利不受侵犯。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在一些地方和领域,在某些特殊时期(如防疫期间),法律被“架空”“遗忘”“闲置”的情况,以及公权力不受约束和制衡、公民私权被任意侵害的情况,乃至于法制建设出现倒退的情况,都是客观存在的。江平生前就提醒过:“要防止历史倒退”,“这绝不是神经过敏”。要记住江平先生的告诫,继承江平先生的遗志,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和大无畏的精神,破解我国法制建设中尚存的不少未解难题,以权力制衡、社会公平和司法公正为重点,切实提高我国法制化建设水平。


    其三,纪念江平先生,要坚守道德底线,做到“不降志、不辱身”。江平先生是自称“只向真理低头”的知识分子。其弟子2011年4月通过致重庆法律界公开信,批评重庆法检判案丧失中立性、西南政法(重大法学院)等为运动式“打黑”“重庆模式”非法行为背书、提供所谓“法学依据”的失德行为。江平先生对弟子此举公开表示支持,声言“最后证明他是对的”,并指出“法学界敢于直言的人还是比较少”,“这是一个悲哀”。古今中外,知识分子都是社会的良心。新时代的知识分子,要提高社会角色认知,不向世俗低头,不奉迎不势利,不做墙头草,不做应声虫。要保持头脑清醒,吐真言说实话,保持独立精神和批判精神,发现社会弊病,要主动发声、敢于发声,不计较个人得失,自觉肩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对当代知识分子中出现的群体迷失现象、追名逐利倾向,以及个别人丧失应有本分和底线的不良表现,要通过自省和他律,加以澄清与匡正。要像江平先生那样,“不降志、不辱身”“只向真理低头”,有“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胆气和关键时刻敢“喊一嗓子”的勇气。同时,要进一步营造讲真话新话崇尚追求真理的社会环境。正如习近平同志2010年5月12日在中央党校学员开学典礼上指出的那样:“要努力活跃党内生活,大力倡导独立思考的风气,进一步创造鼓励讲真话、提倡讲新话的宽松环境。”


202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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